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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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3浏览次数:3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开始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 。请各院系认真负责,公正严明,按章办事,严格的进行评选。 评选办法见:http://www.xujc.cn/index.php?c=Article&a=view&id=2516

 

      注意事项如下: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此前对入围基本条件做过的改动:在校毕业生中凡从大一到大三3个学年获得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4次以上(含4次)、且其中至少有获得2次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者,且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任何纪律处分,入围基本条件评审。建筑学系五年制学生的评奖限制另见评选办法。

 

2)各系当选优秀毕业生的为本系当学年应届毕业生总数的 8%(小数点取四舍五入),以此计算,各系应评选人数如下:

 

院系

名额

财政金融系

34

电子工程系

15

电子商务系

10

法学院

13

管理系

12

国际经贸系

20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5

会计系

37

机电工程系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10

建筑学系

5

人文与传播学院

22

日语系

9

土木工程系

10

物流管理系

12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

2

艺术设计系

22

音乐系

9

英语系

9

合计

270

 

     请各系于1126上午前将附件中 申请表、汇总表 以系为单位压缩成包回复本邮件,同时提交纸版申请表一份。命名方式:系名-学生名字,如 英语系-周莉。汇总表中已给出部分示例,请勿填写错误!

 

 

其他说明:

1.学生获奖材料证明的复印件:校内奖项(如:奖学金、三好学生等等,包括系内荣誉)不需要复证明或证书的印件,在表格中说明即可,但各系需保证其真实性。在校外有获得任何奖励的,需加有关证明复印附在纸版申请表格之后。

 

2.辅导员意见:不可简单的写 同意推荐,应简要写明学生的表现或推荐理由。

  系主任意见:可写 同意推荐,至少需盖系章。

 

3.学生填表推荐使用word输入后打印的方式,但应注意调整好字体与内容,表格大小需控制在一张A4纸范围内。

 

4.该荣誉证书会在毕业典礼上颁发,未发放证书前可提供获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