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区出现骑行一种固定齿轮自行车(俗称“死飞”自行车),这种自行车的飞轮是固定死的,人踩轮转,人停轮停,没有刹车,没有变速,一切靠脚踏来控制飞轮运行,危险系数极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3月16日,漳州一名13岁女中学生骑“死飞”自行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随后,省教育厅下文严禁“死飞”自行车上路。近日,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出《关于加强“死飞”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没有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对没有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为加强校区交通安全管理,特做如下要求:
一、请各院系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即日起,校区内全面禁止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上路。
三、请所有同学不要购买、骑行“死飞”自行车。已经购买了“死飞”自行车的同学请在5月5日之前对“死飞”自行车进行改装,特别是加装刹车制动装置,以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春假后(5月6日后),学院将对校区“死飞”自行车进行严格检查。若发现有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上路,将给予处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保卫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