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积极践行“福建精神”,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奋斗,团省委将于2014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2013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我院可推荐报送1个“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和1个“ 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
1.以院系为单位申报,每个院系1个名额。
2.“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2000年4月30日出生)。
(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福建精神”。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6)入学以来没有课程不及格现象,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7)多次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荣誉,且获得过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8)组织或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获得过2012-2013学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志愿者或在2013年度大型志愿服务活动中获评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9)在全国或福建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者优先。
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并填写附件1中的申报表(申报表中数据请认真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并将先进事迹材料(另附纸)于3月13日(周四)中午12点前交至主五107-1郭老师办公室。管院将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民主评议,最终确定1名候选人上报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