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咨询阶段
1.现场咨询
有应征意向的在校生/毕业生可于上班时间至校学工部(主5#201-2)进行现场咨询,了解相关政策,领取相关材料。
有应征意向的在校生/毕业生亦可于每年5月前往征兵咨询会现场进行咨询了解,咨询会由学工部组织。
2.电话咨询
学工部征兵工作专用电话0596-6288275。
3.网络咨询
学工部征兵咨询QQ群“军旅嘉人”,群号159516070。
二、网上报名阶段
1.学籍信息注册
有应征意向的在校生/毕业生应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进行实名注册。
2.兵役登记与应征报名
应征意向的在校生/毕业生待学籍信息注册完成后,应登陆“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 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报名后应及时联系学工部0596-6288275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应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式一份)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并持《申请表》至财务部审核学费缴纳情况,再交至学工部。
《申请表》应于应征入伍当年提交,逾期未提交者不予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三、初检初审阶段
1.在院校所在地应征入伍
完成报名的学生由学工部组织参加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身体初检通常在5-7月间组织1-2次。
2.在生源地应征入伍
完成报名的学生由生源地县级武装部组织参加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身体初检时间由当地自行决定。
四、复检复审阶段
1.在院校所在地应征入伍
7月至8月上旬进行身体复检,通过后进入政治考核阶段,由校学工部、厦门大学人民武装部、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派出所联合组织,8月上旬完成预定兵。
2.在生源地应征入伍
由生源地县级武装部组织身体复检,通过后进入政治考核阶段。政治考核如需到校进行,由学工部、保卫部协助。
五、批准入伍阶段
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即厦门市思明区)或者生源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被批准入伍的在校生,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校办理保留学籍(为期两年)手续。
被批准入伍的毕业生,应注意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被批准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应及时向学工部提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应征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
六、退伍复学阶段
在部队服役的在校生服役期满退伍后,应于退伍后的当学期(通常为每年12月)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复学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至学工部办理复学学费资助手续。
复学的退伍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修军事训练、军事理论和体育俱乐部课程,但仍须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退伍后考入本校的学生,手续同上。
七、其他情形及处理
在部队服役的在校生服役期间如遇提干、被军校录取等情形,应及时返校或委托他人办理退学手续。
在部队服役的在校生服役期间如被转为士官,如有士官服役期满复学继续就读意愿,应及时返校或委托他人办理延长保留学籍年限的手续。
在部队服役的在校生服役期满退伍后,如无复学继续就读意愿,应及时返校或委托他人办理退学手续。
在部队服役的在校生服役期间如被退兵,符合复学继续就读条件的,可返校办理复学,手续同正常退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