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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和开展2016年大学生个人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3浏览次数:12

各位同学:

  暑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学院团委《关于组织和开展2016年大学生个人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的要求,14级和15级在校生必须参加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现将管理学院2016年大学生个人暑期社会实践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根据要求,14级和15级在校生必须参加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二、实践内容:

社会实践内容可以是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活动,如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等,接受革命传统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也可以是科普宣传、普法宣传、社区服务(包括农村社区、城市社区)、课题调研以及其它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还可以结合专业学习的社会实践,如到与专业对口或相近的行业去实习或参与科研项目、科学兴趣小组等科技学术活动等等。实践可以个人单独自行开展,也可以参加团队进行。除了上面提到的方式,今年大家还可以围绕“继承红色基因・发扬长征精神”、“青春建功海丝・共建美丽中国”、“关爱弱势群体・传递正面能量”、“感受创业魅力・投身创新大潮”和“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中国精神”五大专题,开展“青春建功十三五携手共筑中国梦”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是非常重要的经历,对于大家今后制作个人简历以及体验社会增长实际经验帮助巨大,请大家务必积极参与。

三、工作安排

1、管理学院2014级和2015级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领取《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请各班团支书在7月7日(周四)前到经管B501领取并发放给每位同学。

2、暑假期间,学生个人凭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的介绍信自行开展并完成暑期社会实践。需由实践单位在登记表上盖章并给出评语,另外个人需撰写2000字以上的暑期社会实践报告,为方便大家撰写报告,请使用统一模板《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报告从后面的备注中下载,手写或打印均可,校外指导老师指的是实践单位负责人或指导人员;带队指导教师指跟随团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还需由团队带队指导教师签字,没有跟随团队实践而是自行个人参加实践的,此栏则不签)。申请优秀个人的同学还需另外提交《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请表》

3开学第一周内(97日前),各班团支书将本班全体同学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和《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收齐,申请优秀个人的报告电子版也一起收齐,并将班级情况填写到《管理学院XX班暑期社会实践统计表(点击标题下载,按学号排序,文件以班级名字命名),电子版发到团务中心拓展部部长孙镇邮箱  872086743@qq.com,同时将纸质版交给团务中心拓展部,整理后由拓展部交到经管B501张导办公室。

49月中旬,管理学院将组织“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的评比,参评的对象为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实践的学生,参加团队实践的学生不参评。

5、获得管理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的将推选参评学院的优秀个人。届时,参评“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学生” 的学生还将在学院宣讲会上汇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

69月下旬,团委根据评比办法评选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学生”若干名并给予表彰。

备注:学生个人需提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和《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点击标题下载)。

参评优秀个人的还需提交:《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请表》(点击标题下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和《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管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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