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项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7-09-13浏览次数:558

各院系:

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为顺利实施2017-2018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现启动“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申报,在校内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团队申报,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申报,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该类项目需额外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作为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生要求

 1.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意识和专业基础素质并且学有余力,能够确保投入时间完成项目研究计划。考虑到项目训练所需学生专业知识积累和精力要求,以及项目结题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等因素,因此申报者具体年级要求为: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我校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在校学生均可申报。

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5人),以我校2015级、2016级在校学生为主,2017级学生也可参与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10人),以我校2015级、2016级在校学生为主,2017级学生也可作为成员参与项目(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申报。

(二)指导老师要求

 1.申报人必须邀请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为本院系的教师,也可以来自校内其他院系或和学校相关的合作单位。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校内教师、一名校外企业人员。

 2.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全程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每名教师参与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选题要求

 1.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老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老师提出选题供学生选择。

 2.已申报过的往届“大创”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是,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

由申报项目的同学自主结合组成项目团队,申报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工作(格式见附件2),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填表说明见附件3),并将“申报书”报所在院系工作联系人汇总。

(二)院系推荐

院系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遴选,评选出本单位的推荐项目,报送教学促进部。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通信评审”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教学促进部对“通信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后报学校领导批准,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划拨项目经费。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从2017-2018学年校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2018年省级、国家级。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系加强“大创”项目组织管理。安排“大创”项目管理专门工作联系人,做好学生和指导教师宣传动员以及审核推荐工作。

(二)“大创”项目作为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各项目组在撰写“申报书”内容时应遵循可行性原则,确保立项后整个团队能够在研究周期内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按所设定的研究路线完成研究任务、实现预期成果。

(三)请有意愿申报的学生团队在109日中午1200提交“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67647597@qq.com,同时提交纸版至管理学院办公室(经管A#503)。另外,在提交电子版和纸版前需先请指导教师填写好“指导教师意见”(纸版需签名)。

工作联系人:孙忠旺   联系电话:6288456          郭艺伟     联系电话:6288018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pdf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填表说明.docx

附件4:“单位名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