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管理学院卫检条例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7-09-26浏览次数:546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条例:

第一条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大一一学期共四次、大二一学期共两次、大三一学期共一次。

第二条卫检前会通知各班生活委员,每个宿舍在卫检时段必须保证卫检人员能进入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如果不能保证宿舍留人,请将钥匙放在隔壁宿舍,以方便检查。否则,将以零分计入。

第三条在检查过程中有拒绝开门或刁难检查人员、态度极其恶劣者,扣除0.2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分管辅导员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条在卫检时寝室出现无人现象且经核实没有正当理由,第一次将公示警告,第二次开始将每次每人扣除0.2μ。

我们将对每次的优秀宿舍进行拍照公示,给予宿舍各成员(仅限管理学院学生)0.2μ奖励并且发放礼品。(大一、大二、大三各专业各班每次分别评选出一间优秀宿舍,如没有宿舍符合条件,则不进行评选。)

不得违反园区管理规定,如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等。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并通报辅导员。(详情请参考《红色警戒线》)

第七条对于发现违规电器的宿舍,第一次通报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起单次扣除0.2μ;第三次取消本学期评选优秀宿舍资格并上报学工部进行通报批评。

对于每个专业卫检评分低于80分的宿舍将进行单次扣除0.2μ值的处罚。

卫检实行打分制,卫检内容如下:

室内(总60分)

阳台(20)

门窗(总10分)

总观

其他

总分

地面

鞋子等

地面物品

桌面

书架

床铺

气味

镜子

地面

水槽

地面物品

大理石台

洗衣机

铁门

阳台门

窗户

窗台

1

0

  

1

0

0

8

3

3

*

4

3

*

4

3

*

4

3

*

4

5

3

3

3

3

3

2

2

2

2

2

*

2

2

特殊说明:获得优秀宿舍的寝室,参加宿舍文化展或宿舍文化节时,可根据比赛情况免掉初赛,直接进入决赛环节。

卫检结果将在院网公示,如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