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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修订版)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7-07浏览次数:15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17年)文件精神,管理学院响应团中央和校团委的号召,举办“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志在给学生提供一个接触社会,锻炼自己的机会。为了促进形成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充分调动管理学院全体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总结社会实践工作的成果与经验,让评选更明确化,过程更透明化,特制订此评选办法。

二、奖项设置

管理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奖项设置分别为1、先进个人2、优秀组织奖3、优秀团队4、优秀调研报告5、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要求

(一)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在实践活动中不怕苦、不怕累,躬身实践,能切实解决实践中的各种问题;

2)圆满完成实践任务,如果有参加团队,对实践团队交给的工作尽职尽责;

3)实践结束后有个人的实践报告,报告质量高;

4)在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二)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条件:

1)团支部按学院要求及时宣传组织并上报了暑期社会实践实施方案及支部汇总表,及时收集登记学生的社会实践材料;

2)社会实践活动能紧密围绕学校社会实践实施方案,重点突出,点面兼顾,个人积极参加,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符合组队要求,团队数量突出,参加团队学生数量多;

3)社会实践成果显著,上交实践报告率不得低于80%,低于80%则一票否决;

4)社会实践宣传报道稿件充足,质量高,对外进行了有效的宣传;

5)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及各种评优申报材料上报及时。

(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的主题明确,活动形式或内容新颖,有创意;

2)按时、圆满或超额完成实践任务,活动效果好;

3)实践报告(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质量优秀;

4)社会反响大,反响好。以各种媒介报道、各地方反馈意见等文字材料为准;

5)实践团队记录详实、团队队员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的评选条件:

1)调查报告研究方向准确、数据真实、观点明确、逻辑思维清晰,没有任何的抄袭和剽窃现象,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2)调查报告的内容要贴近社会,反映热点、客观现实。

(五)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积极主动参与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及撰写实践报告;

2)积极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尽心尽力解决学生社会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较突出表现;

3)所指导的团队完成实践并提交报告,亲自带队的、获得优秀团队的、优秀调研报告的、指导多支实践团队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标准

管理学院负责1先进个人和2管理学院优秀组织奖的具体评选,最后上报校团委进行再次评选。详细标准如下:

(一)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

1)评选按照个人申报结合未申报中筛选的原则进行,即管理学院团总支先从个人自行申报的先进个人报告中进行筛查,同时在没有提交申请的报告中也进行筛选,按照校级奖项数量的1:3的比例筛选出入围的报告。团队成员也可申报,但每队最多只能申报1人。

2)报告的入围标准为:字数在3000字以上;图文结合,能详实的体现本人亲自参与实践过程;实践时间连续在2周及以上;登记表上有实践单位的公章和评价;报告需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组织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的老师们对入围的报告进行打分,最后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评选。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报告评分表

评分项目

占比

评分点

得分

报告格式

10%

排版美观、字体规范、行距标准、表格统一


报告主题

10%

契合暑期社会实践主题、紧扣时政热点、具有现实意义、新颖积极


实践计划

10%

具有可行性、计划与实践内容符合、计划撰写具有条理性


实践记录

20%

内容饱满充实、配有真实的实践照片、同时配图质量高


实践报告

50%

对实践内容有较全面的分析、能结合理论提出有建设性的解决措施、研究成果具有较深的意义或贡献、语言表达清晰流畅


总分(采用百分制)


(二)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标准:

1)评选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由管理学院团总支负责

2)各团支部暑期社会实践参与人数和比例,即最终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报告的人数和比例,占总分数比重50%

3)各团支部主动申报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人数和比例,占比重20%

4)各团支部组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数量,占总分数比重15%

5)各团支部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学生数量,占总分数比重15%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支部(优秀组织奖)评分表

评分项目

占比

具体分值

统计结果

得分

总分

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报告人数和比例

50%

100%提交50分;

95%及以上提交45分;

90%及以上提交40

80%及以上提交30

80%以下提交0

提交XX人,总人数XX人,比例XX%



申报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人数和比例

20%

6人及以上15

3-510

1-25

获得校级先进个人1人及以上5

申报先进个人XX

获得校级先进个人X


组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数量

15%

6支及以上15

3-510

1-25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学生数量

15%

11人及以上15

6-1010

1-55



备注: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组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多的、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学生数量多的、获得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多的团支部

(三)暑期社实践优秀团队、优秀调研报告、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标准:

管理学院按照前面所述标准收齐所需的评选材料,然后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按照学校现行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五、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见《管理学院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奖励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和教务部出台的关于学分认定的办法,同时获得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的荣誉,并颁发相应证书。

参考学校的标准,管理学院对暑期社会实践支持的办法,具体如下:

1)给与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每队300元的启动资助。

2)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在后期校级的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评优中获奖的,另外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同一团队获多个奖项,以最高奖项计算)

名次

优秀团队

专项奖

先进个人

优秀调研报告

奖励金额

200

150

50

100

以上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管理学院团委

2018年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