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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17-18(2)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7-23浏览次数:14

各位同学: 

      根据最新颁布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教务部已于近日完成17-18(2)学期申报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请同学们下载附件1查看。

      截至17-18(2)学期结束,技能选修模块完成教学计划要求学分的学生,可申请将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认定为专业选修课,请下载填写附件2的《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转换申请表》,并在2018年7月25日(周三)中午12点前提交到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经管A#517,我院将审慎考量项目成果与专业学习的关联度,决定是否认定为专业选修课。


      注:依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规定:“学生在籍期间最多可取得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12学分,认定后一般记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技能选修课学分,也可视项目成果性质认可至专业选修课学分”。



    附件1:17-18(2)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模块确认表(管理学院).xlsx

    附件2: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转换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