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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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05-06浏览次数:1582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团抓学校”要求,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向上向善”精神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学联实施福建省“向上向善•青马之光”领航工程之“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

一、项目期限

20194-20294

二、组织机构

1.主办方:团省委、省学联

2.承办方:福建省学校青年工作研究会、厦门市临家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三、工作思路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持续培育,培育一批在团学工作、学术科研、创业创新、崇义友善、热心公益、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学生典型,引导全省青年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向上向善”精神文化,引领社会风尚。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每年遴选一次,青年学生典型每人奖励奖学金3000元。奖学金由厦门市临家餐饮投资有限公司捐赠。

四、奖学金遴选标准

对象为指定高校全日制所有注册在校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成为“志愿汇”系统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参评者年度系统记录服务时长不得低于20个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坚持诚信为本,信守承诺。

3.自觉遵规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4.注重素质锻炼。积极参加“第二课堂”、“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主动提升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参评年度的前一年无挂科(即2019年参评,2018年无挂科)。

5.热心公益事业。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服务广大青年学生,服务社会,扎实进取。注重传承文明家风,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

附件: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