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青年学子积极投身管理学院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培养大学生关心集体、服务社会的意识和担当;为感谢广大社会爱心人士对管理学院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积极践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3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工作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志愿者工作具有饱满的热情,服务同学,服务社会,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嘉庚学子形象。
4.拟申请个人具有丰富的志愿服务经历,多次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工时在30小时或30小时以上。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公益性强,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或表现突出,影响广泛的个人。
二、评选范围
积极组织或参与管理学院志愿服务活动的在校学生;以及长期关心和支持管理学院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的社会爱心人士。
三、评定原则
本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以及自愿申报的原则。
四、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5月进行。
五、评选程序
1.报名阶段
申请人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申请该奖项的个人需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管理学院“‘蜂’云人物”申请表》和《志愿服务工作汇总表》。提交纸版材料至管理学院团委办公室(经管B#501)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邮箱(1169498594@qq.com),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申请表一份。
(2)服务汇总表一份。
(3)相关经历的证明材料,含文字报道、图片或影像等。
以上材料提交截至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
2.初审阶段
申报材料由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初审,负责汇总、审核先进事迹材料,并存档备案,择优推荐若干名“‘蜂’云人物”候选人。
3.最终评选
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管理学院团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审查候选人事迹,并严格按照评选原则评定出若干名“‘蜂’云人物”;未获评“‘蜂’云人物”的将颁发“‘蜂’云人物”提名奖。
4.公示
评选结果在管理学院院网进行三天公示。
六、奖励情况
1.由管理学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和“‘蜂’云人物”奖杯。
2.荣获管理学院“‘蜂’云人物”及提名的志愿者,且符合校级优秀志愿者评选要求的将由管理学院团委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志愿者。
七、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管理学院团委。
附件: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管理学院“‘蜂’云人物”志愿服务工作汇总表.doc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管理学院团委
二O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