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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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10

各院(系):

为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深化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现启动2021-202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原则及管理组织形式

项目建设应秉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自主选题和设计实施方案,独立完成项目。

()成立大创项目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大创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经费审核等管理工作。工作小组由1名组长、若干专家(至少4名)以及1名大创项目工作联系人组成。

院(系)面向学生开展大创项目申报专题宣讲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申报。申报项目可纳入本院(系)级项目培育,择优推荐校级立项。

二、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申报,申报者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项目设计、完成项目准备、实施项目管理。项目要求创意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现实意义。

 2.创业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团队申报,申报者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创业项目准备,包括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和分析、参与企业实习、参加创业竞赛活动、编写创业实践报告等。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并具有未来成长潜力。

 3.创业实践项目:由在校本科生团队申报(成员可以包含校友),创业团队必须在导师(包括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基于创新成果,捕捉市场机会,进入校内外孵化基地开展产品研发、市场测验、项目推介等创业起步实践。项目要求具有创新性、市场可拓展性和商业价值。

可以从以上三类项目遴选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说明详见附件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推荐项数不超过本院()推荐校级项目申报数的5%,对于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院(系)应重点评估、重点培养、重点考核。

(二)项目选题及实施方案要求

 1.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老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老师提出选题供学生选择。

 2.已申报过的往届大创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但是,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3.大创项目作为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项目实施方案应遵循可行性原则,确保立项后整个团队能够在研究周期内持续投入时间和精力,按所设定的路线图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预期成果。

三、学生及指导教师要求

(一)学生要求

 1.对所申报项目具有浓厚兴趣,且具备良好的科研创新意识和相应专业基础素质,学有余力,能够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完成项目研究计划。考虑到项目训练所需学生专业知识积累和精力,为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结题验收,因此,不建议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

具体项目申报人数要求为: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

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5人)。

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10人)。

 2.由学生自愿结合组成项目团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申报。

 3.未完成上年度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4.同一学生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最多参与2个项目。

(二)指导老师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邀请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为本院(系)的教师,也可以来自校内其他院(系)或和学校合作单位人员联合指导。“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校内教师、一名校外(企业)人员,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校外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见附件2)

 2.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全程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原则上,每名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四、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

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选题、确定实施方案并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将“申报书”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大创项目管理工作联系人。

(二)院(系)评审与推荐

院(系)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参考标准见附件4)。按评审成绩高低排序择优推荐校级项目立项评审,未推荐的项目可视情况纳入院(系)级培育项目,结果报送教学促进部。

院(系)应对推荐项目的质量严格把关。学校将按大创项目的结项考核(含合格率)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或团队请于1017日下午16:00前将“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纸版+电子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郭艺伟老师办公室(纸版交办公室:经管B501电子版发送邮箱地址:3436411819@qq.com)。每份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请统一存一个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特别提醒:在提交电子版和纸版前需先请指导教师填写好“指导教师意见”(纸版需签名)。

  • 管理学院21-22学年大创项目申报通知群:849262117

  • 管院工作联系人:

郭艺伟老师      联系电话:6288018

孙忠旺老师      联系电话:6288958

  • 承接组织:管理学院学生科创中心

创业服务部:林若怡     15060357150

创业服务部:黄元鑫     13355830891

创业服务部:黄思雨     18122985617

(三)学校审核与公布

学校对各院(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校级立项结果正式发文公布。院(系)推荐校级立项但未被学校立项的项目纳入院级项目培育。

五、支持政策

学校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7)对大创项目配套相应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在中期考核时成果优秀的校级项目可推荐参与国家级、省级立项评选。完成项目结题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结题证书”等。指导老师可获得指导教学工作量认定。

院(系)可根据本单位项目(含院(系)级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资金再分配支持。

学校工作联系人:阙元昌   联系电话:0596-628845617350276095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说明.doc

附件2:大学生创业项目校外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模版).docx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学生填).docx

附件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参考标准.docx

附件5:“单位名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学生填).xls

附件7: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