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04-25浏览次数:10

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及《关于开展管理学院2023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现将发展团员工作的推荐程序进一步细化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院在籍学生。

2.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课程及思政课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无挂科记录。

4.已向院团委递交入团申请书并被团支部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完成8学时以上的团课学习。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其在“福建青年大学习”小程序中组织关系绑定于所在班级团支部,截止目前完成小程序中所有青年大学习课程。

6.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已在“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且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在20小时及以上。

二、推荐的优先条件

1.已通过管理学院任一期团校培训。

2.在团校培训中表现良好,获得“优秀学员”及“优秀小组”荣誉。

4.2年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或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

三、推荐流程安排

1.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团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开展支部团员大会认真讨论后,从班级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一人为本班级的新团员推荐人,报班级辅导员审核。

2.辅导员确认无误后,填写《管理学院发展团员推荐表》,在428日(本周五)前发送至团委办公室谭佳邮箱2230053402@qq.com

3.管理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的推荐,对被推荐人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本年度发展对象名单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下发《入团志愿书》,由团委办公室指导填写。

5. 管理学院团委审查发展对象发展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后,接收发展对象为新团员,由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牵头,将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至智慧团建系统,并举行入团仪式,管理学院团委跟进新团员学习教育,将新团员的团员档案存档保管。

四、发展团员的手续说明

1.入团申请人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以后的推荐资格。

2.各团支部开展发展团员工作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考虑入团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认真听取班级同学的声音,结合班级辅导员的意见。

3.逾期未向指定邮箱递交《管理学院发展团员推荐表》的团支部,视作放弃推荐。

【注】若有疑问请联系张秀玲老师 0596-6288072

共青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425

管理学院发展团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