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中规定,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更好地保持团组织的先进性,团结、教育广大学生,使更多的学生积极分子加入到团组织生活中来,不断充实和壮大我院的团员队伍,现将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学生入团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按照团章规定的团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团的团员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发扬民主,逐级评议和推荐,确保将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具备团员条件,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青年向团组织推荐。
二、推荐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院在籍学生。
2.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课程及思政课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
4.已向院团委递交入团申请书并被团支部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在2024年2月28日前已经递交了入团申请书纸版的,以纸版材料为准),并完成8学时以上的团课学习。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其在“福建青年大学习”小程序中组织关系绑定于所在班级团支部,截止目前完成小程序中所有青年大学习课程。
三、推荐的优先条件
1.已通过管理学院任一期团校培训。
2.在团校培训中表现良好,获得“优秀学员”及“优秀小组”荣誉。
3.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已在“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且已经累计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活动工时,其中20、21、22级在20工时及以上,23级则按入学时长对应减少(志愿服务工时按进入大学后的统计)。
4.积极参与管理学院团委入团申请人立项活动,按时提交,无缺交,漏交。
5.近2年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或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
四、推荐流程安排
1.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团员和群众的意见,团支书主持讨论入团的支部大会,其中具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具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之后团支书统计最终票数,从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不超过两人(含两人)为本团支部的新团员候选推荐人(所得赞成票数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报班级辅导员审核。
2.辅导员确认无误后,填写《管理学院发展团员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填写)和《管理学院发展团员候选人推荐顺序表》(团支书填写)(见通知链接),还有支部大会截图、投票结果截图等,在5月12日(周日)前将以上文件统一发送至团委办公室李沐渔邮箱2873579391@qq.com。
3.管理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的推荐名单,安排入团申请人选拔性考试
4.管理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的推荐,对被推荐候选人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本年度发展对象,名单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下发《入团志愿书》,由团委办公室指导填写。
6.管理学院团委审查发展对象发展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后,接收发展对象为新团员,由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牵头,将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至智慧团建系统,并举行入团仪式,管理学院团委跟进新团员学习教育,将新团员的团员档案存档保管。
五、发展团员的手续说明
1.入团申请人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以后的推荐资格。
2.各团支部开展发展团员工作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考虑入团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认真听取班级同学的声音,结合班级辅导员的意见。
3.逾期未向指定邮箱递交《管理学院发展团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团支部,视作放弃推荐。
【注】各团支部的推荐人选仍为入团申请人,并不是发展团员
【注】若有疑问请联系张秀玲老师 0596-628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