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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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11

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中规定,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更好地保持团组织的先进性,团结、教育广大学生,使更多的学生积极分子加入到团组织生活中来,不断充实和壮大我院的团员队伍,现将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学生入团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按照团章规定的团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团的团员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发扬民主,逐级评议和推荐,确保将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具备团员条件,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青年向团组织推荐。

二、推荐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院在籍学生。

2.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课程及思政课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

4.已向院团委递交入团申请书并被团支部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在2024228日前已经递交了入团申请书纸版的,以纸版材料为准),并完成8学时以上的团课学习。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其在福建青年大学习小程序中组织关系绑定于所在班级团支部,截止目前完成小程序中所有青年大学习课程。

三、推荐的优先条件

1.已通过管理学院任一期团校培训。

2.在团校培训中表现良好,获得优秀学员优秀小组荣誉。

3.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已在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且已经累计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活动工时,其中202122级在20工时及以上,23级则按入学时长对应减少(志愿服务工时按进入大学后的统计)。

4.积极参与管理学院团委入团申请人立项活动,按时提交,无缺交,漏交。

5.2年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或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

四、推荐流程安排

1.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团员和群众的意见,团支书主持讨论入团的支部大会,其中具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具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之后团支书统计最终票数,从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不超过两人(含两人)为本团支部的新团员候选推荐人(所得赞成票数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报班级辅导员审核。

2.辅导员确认无误后,填写《管理学院发展团员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填写)和《管理学院发展团员候选人推荐顺序表》(团支书填写)(见通知链接),还有支部大会截图、投票结果截图等,在512日(周日)前将以上文件统一发送至团委办公室李沐渔邮箱2873579391@qq.com

3.管理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的推荐名单,安排入团申请人选拔性考试

4.管理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的推荐,对被推荐候选人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本年度发展对象,名单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下发《入团志愿书》,由团委办公室指导填写。

6.管理学院团委审查发展对象发展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后,接收发展对象为新团员,由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牵头,将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至智慧团建系统,并举行入团仪式,管理学院团委跟进新团员学习教育,将新团员的团员档案存档保管。

五、发展团员的手续说明

1.入团申请人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以后的推荐资格。

2.各团支部开展发展团员工作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考虑入团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认真听取班级同学的声音,结合班级辅导员的意见。

3.逾期未向指定邮箱递交《管理学院发展团员候选人推荐表》的团支部,视作放弃推荐。

【注】各团支部的推荐人选仍为入团申请人,并不是发展团员

【注】若有疑问请联系张秀玲老师 0596-6288072

     

管理学院发展团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管理学院发展团员候选人推荐顺序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