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大学生商科综合能力大赛的
通 知
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以及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宣言》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探索新商科教学新模式,搭建一流的教学交流与共享平台。中国创造学会决定在2024年全国大学生商科综合能力大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继续举办2025年全国大学生商科综合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商科大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赛教结合的方式共同促进各高校商科教学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升各院校的商科教学水平和新商科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参赛同学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为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成功就业提供帮助。
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各院校积极参加此次大赛,认真做好报名与组织工作!
附件:大赛相关事宜说明
中国创造学会
2024年10月12日
大赛相关事宜说明
一、竞赛信息
中文名称:全国大学生商科综合能力大赛
英文名称:National Competition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创造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策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竞赛目的
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搭建一流的教学交流与共享平台,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赛教结合的方式共同促进各高校商科教学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升各院校的商科教学水平和新商科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参赛同学创新、创业、创造能力。
四、竞赛内容
此次竞赛采用策鸿国际企业经营模拟软件作为竞赛专用平台,参加竞赛的学生由三人组成一个团队模拟经营一家企业,参赛队员利用所学的知识共同制定企业战略以及生产部、市场部、物流部、财务部等各部门决策。系统根据销售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债券评级、流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成长潜力七个指标自动计算各参赛团队当年成绩以及历年平均成绩。
五、竞赛方式
校内赛、地区赛、全国半决赛全部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各参赛队伍在各自院校完成,同一比赛中的竞赛成绩根据第6年模拟结束后系统显示的“历年平均成绩”为最终成绩进行排名,若最终成绩并列,则以上一年的“历年平均成绩”为准,以此类推直至能够确定最终排名。若竞赛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竞赛不能正常进行,则以上一年可用的竞赛排名为准。全国总决赛根据需要采取网络竞赛或现场竞赛方式,全国总决赛会选取排名靠前的若干支队伍进入答辩环节,根据答辩成绩和模拟成绩最终确定全国总决赛冠、亚、季军。
六、竞赛规则
1.参赛者必须是具有学籍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不限专业。
2.参赛队以学生组队形式参加。每队参赛队员只能由3人组成,每个学生至多参加一个队。每队可以有1至2 名指导教师,每位教师可以指导多个参赛队。学校选送参赛队队员必须使用真实学生身份报名,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所在学校、联系方式等以备查验,如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3.竞赛设定破产标准,破产判定标准为系统中F模型显示连续两年出现“破产区”提示即为正式破产,破产公司将从竞赛中删除。非法篡改数据或利用其他方法导致决策数据超过软件规定的上限值或低于软件规定的下限值,违规公司将从竞赛中删除。
4.全国赛赛程分为校内赛、地区赛、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4个环节。校内赛由各学校参照全国赛规则自行进行选拔。有条件的省(市)可以根据参赛院校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省(市)赛,省(市)赛为交流赛,非必要环节。
5.地区赛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等所在地区进行分组,同一地区的学校进行随机分组,原则上同一学校参赛队伍不在同一小组中,地区赛按照80%比例选拔参赛队伍进入全国半决赛,如果某学校所有参赛队伍都未能晋级全国半决赛,可以给予该学校一支队伍绿卡资格进入全国半决赛环节。
6.半决赛环节将全国所有参赛队伍进行混编分组,最终按照全国总决赛名额,确定每个小组的晋级资格数量,且每个学校最多选取一支队伍进入全国总决赛。如果同一学校如有多支队伍获取了晋级资格,则按照各参赛队伍最后一年“历年平均成绩”页面中的排名、“历年平均成绩”页面中的成绩分数,上一年“历年平均成绩”页面中的排名、上一年“历年平均成绩”页面中的成绩分数的顺序,直到最终确定晋级队伍。由于名额限制产生的递补名额,由同一小组中其他院校参赛队伍按照相同规则递补晋级。上届冠、亚、季军院校如果未能晋级全国总决赛,可以给予一个全国总决赛绿卡名额。当年全国总决赛承办院校最多可有2支队伍参加全国总决赛。
7.参赛团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存决策数据,如果决策数据未在规定时间内保存,系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决策。保存决策数据时各参赛队伍需要有一定提前量,避免在最后时刻因网络堵塞导致无法保存决策数据,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各参赛队伍自行负责。
8.进入全国总决赛并进行现场竞赛的参赛队
差旅费及食宿自理,承办全国总决赛院校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如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地震、水灾、旱灾、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全国总决赛资格。若有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必须提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待组委会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总决赛。
9.总决赛报到现场将根据报名信息对参赛队伍成员进行身份核验(身份证或学生证),身份信息不符者将禁止参加全国总决赛。
10.参赛队伍在竞赛环节中如有作弊、代打或干扰其他队伍进行正常竞赛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违规参赛队伍警告、严重警告、取消参赛成绩的处分。
七、竞赛环节及安排
竞赛环节 | 竞赛时间 | 竞赛安排 |
校内赛 | 2024.09.01至2025.5.11 | 各高校自行组织,可向技术支持单位申请免费练习账号和培训支持,学校可参考全国赛规则进行选拔,最多可选拔15支队伍参加地区赛,参赛队伍选拔完成后在大赛官网报名系统中填报。 |
省赛 | 2024.09.01至2025.5.10 | 组委会根据各省实际参赛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省赛,组织省赛的目的是促进各省内高校之间的交流,提高竞赛水平。除各省教育厅主办的省赛以外,其他省份的省赛以网络赛为主。省赛不是必须环节。 |
地区赛 | 2025.5.17至2025.5.22 | 此环节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各参赛队伍通过线上方式完成竞赛,每个比赛按照80%比例(向上取整)参赛队伍进入全国半决赛。地区赛期间系统会记录各参赛队伍决策时的IP地址以备查。 |
全国半决赛 | 2025.6.6 至2025.6.11 | 此环节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各参赛队伍通过线上方式完成竞赛,并根据竞赛规则选拔100支队伍进入全国总决赛(如特殊原因举办线上总决赛时,选拔队伍数量为150支)。如总决赛线下举行,因故无法参加线下总决赛的队伍名额将由其他参赛队伍递补。半决赛期间系统会记录各参赛队伍决策时的IP地址以备查。 |
全国总决赛 | 2025.7.11至2025.7.13 | 全国总决赛另发通知,参加总决赛的队伍随机分成一个或多个竞赛小组,选取排名靠前的若干支队伍进入答辩环节,根据模拟成绩和答辩成绩各自50%的权重确定全国总决赛冠、亚、季军。 |
八、奖项设置
类别 | 颁发奖项 |
校内赛 | 由各学校给校内优秀参赛队队伍颁发相关证书。 |
地区赛 | 不颁发相关证书。 |
省赛 | 由各省教育厅、市教委主办的省赛,由各省教育厅、市教委颁发省赛证书。由组委会组织的省赛,由中国创造学会颁发省赛证书。 |
全国半决赛 | 由主办单位为晋级全国半决赛的团队颁发获奖证书,根据竞赛系统排名按照35%比例(向上取整)发放全国总决赛二等奖,40%比例(向上取整)发放全国总决赛三等奖。个别院校如需要半决赛奖项替换全国总决赛三等奖,需提前申请,将按照15%、25%、30%的比例确定全国半决赛一二三等奖。如果参赛院校报名队伍数量大于等于5支且全部未能获奖,将选取成绩最好的一组给予全国总决赛三等奖。因名额限制未能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将统一颁发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已经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只颁发最高奖项。因故无法参加线下或线上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将颁发全国总决赛三等奖证书。 |
全国总决赛 | 根据竞赛系统排名,排名前50%(含),颁发总决赛一等奖证书(向上取整),排名后50%颁发总决赛二等奖证书(向上取整)。 |
指导教师 | 进入全国总决赛参赛队伍的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 |
参赛院校 | 在半决赛中,获得总决赛晋级资格3支队伍(含)以上的院校以及组织竞赛积极院校获得“优秀组织奖”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
大赛征文 | 为了扩大赛事影响力以及让更多参赛选手受益,大赛每年举办一次征文活动,征文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主办单位颁发证书,承办单位上海策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当年征文奖品。 |
校园推广大使 | 为了鼓励更多同学宣传推广全国大学生商科综合能力大赛,凡邀请3所(含)以上还未参加过商科大赛的高校参赛将获得商科大赛校园推广大使称号,主办单位颁发证书,承办单位上海策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邀请参赛院校的数量多少提供不同奖励金额的奖品。 |
为了响应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推行绿色办赛理念,所有获奖证书将实行电子化,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
九、报名方式
各参赛院校应至少安排一位教师负责竞赛组织并和组委会保持联系。
1.校内赛:校内赛由各校负责教师负责组织、练习和选拔。
校赛由管理学院承办,预计于2025年3月开始报名,各团队如果希望取得好成绩,在校赛之前要积极参加练习赛。
校赛咨询QQ群: 598553602
商科大赛全国交流QQ群:87842986
承办组织:管理学院学生科创中心竞赛服务部
十、赛区划分
1.东北赛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2.华东赛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3.华北赛区: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
4.华中赛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5.华南赛区: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6.西南赛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
7.西北赛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