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流程,现制定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办法。按此办法,2010级和2011级则按原有方法进行,2012级目前已成为积极分子的同学均为积极分子,2012级未成为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及2013级开始的各年级均按如下办法:
一、宗旨
共青团员是党的后备军,受管理学院党支部委托,由团务中心负责开展推优工作。按党章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和扩大团员的教育、考评和监督功能。推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先进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的一个重要途径。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方可参加由管理学院党支部组织的党校选拔考试,党校选拔考试通过并经党建老师审核通过的同学,方可参加厦门大学党校。
二、推优相关部门职责
1、团务中心:全面负责推优工作,制定推优制度,审核团支部推优工作。协调、督促和检查各班团支部推优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整理相关材料。
2、各班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主体,负责落实具体的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记录,详细记录本支部推优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参加团校、其他团务活动情况以及日常表现等。
三、推优候选入选资格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时间满3个月,并且团校通过的入党申请人。
四、推优具体程序
1、积极分子推优在团务中心团建部统一部署下开展。
2、各班级团支部成立推优评议小组,推优小组组长一般由团支部书记担任,推优小组成员包括所在班级团支部委员、所在团支部党员及团员代表,人数为5-7人,报团务中心团建部备案,推优小组为常设机构,小组成员任期和团支委任期相同。
3、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做好本支部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宣传说明,并了解相应人员,团务中心团建部将收集各班级团支部的入党申请书。
4、各班团支书组织召开推优班会,出席人数达到班级总数的2/3及以上,通过团校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宣讲,并由全班投票,票选出的积极分子总人数一般不超过班级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团务中心团建部将委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5、名单经班级推优评议小组审核后,推选的同学填写自荐表(附件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自荐表),团支书统一提交初选名单和自荐表至团务中心团建部。随后,团务中心将初选的名单提交至党支部,经党支部审核后确定名单。最终积极分子总人数一般不超过班级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5%。
6、公布班级团支部推优名单,其他同学可在公布后一周内就推荐结果向团务中心团建部或团务中心指导老师提出异议,团务中心将严格审查相关情况。
7、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每学期举行一次。
五、推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理论,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要求上进,定期、自觉向组织汇报思想情况。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和系、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包括通报批评、违章电器、晚归等)、被处分等不良现象。如果违纪,将取消该学期推优资格。如果被处分,将取消推优资格。
3、必须参加团务中心团校,并顺利通过的同学。
4、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没有挂科(大一第一个学期不做成绩要求,其他学期推优时要上一学期的成绩无挂科)。
5、尊敬师长,广泛联系和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在符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获得学院学年荣誉称号者、获得学期奖学金者。
2、积极进行课外科研学术活动,获得省市国家奖项。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获得院系级以上奖励。
4、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任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表现出色。
六、补充说明
1、对于新转入的同学,如果在原专业已提交入党申请书,请务必在转入新专业1个月内将之前写的入党申请书提交辅导员。过期则需重新提交。
2、对于新转入的同学,如果在原专业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请务必在转入新专业1个月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辅导员,过期则需按照管理学院的流程推优。
以上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管理学院团务中心
2013年11月27日